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组分名称接触限值
甲苯Factories Order (PEL) (新加坡, 2/2006)。
PEL (long term): 188 mg/m3 8小时。PEL (long term): 50 ppm 8小时。
正丁醇Factories Order (PEL) (新加坡, 2/2006)。
PEL (short term): 152 mg/m3 15分钟。PEL (short term): 50 ppm 15分钟。
2-丁酮Factories Order (PEL) (新加坡, 2/2006)。
PEL (short term): 885 mg/m3 15分钟。PEL (short term): 300 ppm 15分钟。PEL (long term): 590 mg/m3 8小时。PEL (long term): 200 ppm 8小时。
乙醇Factories Order (PEL) (新加坡, 2/2006)。
PEL (long term): 1880 mg/m3 8小时。PEL (long term): 1000 ppm 8小时。
磷酸Factories Order (PEL) (新加坡, 2/2006)。
PEL (short term): 3 mg/m3 15分钟。
PEL (long term): 1 mg/m3 8小时。
推荐的监测程序:如产品含有具有接触限值的组份, 应监测个人,
工作场所的大气或生物环境以测定通风或其它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
或运用呼吸保护装备的必要性。 监测标准应作出适当的参考。
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参考国家指导性文件也将是必需的。
适当的工程控制 :仅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使用。 使用工序隔板、局部通风系统或其他工程控制,以确保工人工作环境的空气传播污染物含量低于建议或法定限制值。使用的工艺控制方法同时要控制气体、蒸汽或粉尘浓度低于接触限制值。使用防爆通风设备。
环境接触控制 :应检测由通风或工作过程装备的排放物以保证它们满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将排放物减至能接受的含量,有必要改装烟雾洗涤器,过滤器或过程装备。
个人保护措施卫生措施 :接触化学物质后,在饭前、吸烟前、入厕前和工作结束后要彻底清洗手、前臂和脸。采用适当的技术移除可能已遭污染的衣物。 污染的衣物重新使用前需清洗。确保洗眼台和安全淋浴室靠近工作处。眼睛/面部防护 : 防飞溅护目镜和防护面罩
身体防护手防护: 若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是必要的,在接触化学产品时,请始终配带符合标准的抗化学腐蚀,不渗透的手套。 考虑手套制造商指定的参数,在使用过程中检查手套是否仍然保持其防护性能。 应该指出,任何手套材料的突破时间可能会针对不同的手套制造商而不同。一旦混合物含有几种物质时,手套的防护时间无法准确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