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标签要素,包括防范说明危险象形标记
警示词 :易燃液体 -类别 2
急性毒性 (口服) -类别 4
急性毒性 (吸入) -类别 3
皮肤腐蚀/刺激 -类别 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类别 2A
呼吸道致敏物 -类别 1
皮肤致敏物 -类别 1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类别 2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 (呼吸道刺激) -类别 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 (麻醉效应) -类别 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 -类别 2
:
:危险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说明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吸入会中毒。
吞咽有害。
造成严重眼刺激。
造成皮肤刺激。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
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
怀疑可造成遗传性缺陷。
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
可能造成昏昏欲睡或眩晕。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损害器官。
防范说明预防措施 :在使用前获取特别指示。 在明白所有安全防范措施之前请勿搬动。 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穿防护服。 须戴呼吸防护装置。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及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使用防爆电气、通风、照明和所有的物料操作设备。 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 保持容器密闭。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避免吸入蒸气。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操作后彻底清洗手部。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事故响应 :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 求医/就诊。 如误吸入: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 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如有呼吸系统病症: 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如误吞咽: 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漱口。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如皮肤沾染: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 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 求医/就诊。 如进入眼睛: 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仍觉眼刺激: 求医/
就诊。
贮存 :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低温。
废弃处置 :处置内装物/容器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
不导致分类的其他危险 :长时间或重复的接触可使皮肤干燥而导致刺激。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制剂:混合物
美国化学文摘社(CAS)编号/其它标识号CAS号码 :不适用。EC号 :混合
组分名称 % CAS号码
2-丁酮 25 -<50 78-93-3
异丙醇 15 -<20 67-63-0
4-甲基-2-戊酮 12.5 -<15 108-10-1
间甲酚与对甲酚和苯酚甲醛树脂的聚 合物 7 -<10 9039-25-2
苯酚 2 -<3 108-95-2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没有出现就供应商当前所知可应用的浓度,被分类为对健康或环境有害及因此需要在本节报告的添加剂。
职业暴露限制,如果有的话,列在第 8节中。SUB代码代表没有披露CAS编号的物质